本文从福利多元主义的观点讨论台湾社区发展的政策意义及内涵,而此种发展也正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先进工业国家面对政府及市场失灵的重要社会政策理念。台湾从20世纪60年代末逐步建立社区发展的相关法规,并经历了解严、社区营造及“九·二一”大地震等过程,也造就了以社区发展协会为行动主体的社会改革运动。本文从Titmuss的社会福利类型化出发,探讨福利社会的意涵,并从“公民民主”(civicdemocracy)和“社会企业”(socialenterprise)这两个角度来分析台湾社区发展的情况。研究结果发现:台湾在1987年解严之后,社区组织社团化成立社区发展协会,逐步通过政策引导发展及居民参与,至今,社区发展协会已成为推动政府各项施政的重要伙伴;另外,非营利组织快速的成长也成为孕育社会企业的温床,然社区组织法人的概念则仍待进一步的厘清及培力。综合言之,超越政府及市场(BSM,BeyondtheStateandMarket)的模式就是福利社会的具体形式,福利社会并非自绝于政府与市场之外,而是三者分足而立,成为一个“互为主体”又“三位一体”互相补位的动态福利供给模式,而台湾社区发展的初步经验似乎也呼应了此一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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