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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作者
人民幸福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标志,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目的。调查显示,在陕西居民心目中,理想中的幸福生活首先为“家人和睦相处”和“平安健康”,近六成居民认定生活幸福。提升和制约幸福感的因素主要包括个人主观因素和客观环境因素两个维度,“经济收入”、“物价”给居民带来的生活困扰最大。在受访者看来,要提高公众的幸福感,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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