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以来,蒲江县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和地方实际开展诉源治理,积极探索新乡贤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主动与辖区镇政府联合开展“五老”调解工作,利用“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代表、老军人、老教师)人员在当地群众中的威望和公信,对婚姻家庭、邻里及田边地角纠纷等进行调解,初步走出了一条成本低、效率高、效果好的民间调解新路子。“五老”调解队坚持情、理、法结合,善用农村乡风民俗,有理有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让纠纷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消除纷争。本案属于山丘坡地上下相邻土地边界权属纠纷,单纯依靠法律法规无法判断和划分相邻界线,“五老”调解队运用“上不弯腰下不抬头”这一群众广泛认同的习俗进行界线划分,解决了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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