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发布,标志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踏上了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为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推进的战略机遇期,下好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的“先手棋”,助力发挥成都辐射带动成都都市圈区域发展的城市责任,成都市医保局主动发挥在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同城化发展中的主体责任和协同带动作用,于10月25日采取成德眉资四市医保局联合发文的方式,印发了《关于印发〈成德眉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暂行)〉的通知》(成医保发〔2021〕26号,简称《办法》),《办法》实施后,成德眉资四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成都都市圈区域内办理参保关系转移接续时,可依规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并享受相应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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