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热点推荐: 双循环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谢伏瞻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主席,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国务院发展中心副主... 详情>>
蔡 昉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首席专家,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秘书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 详情>>
李培林
    男,汉族,出生于1955年5月,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 详情>>

    中国特殊资产的供给方(2022)

    摘要

    不良资产的出让方是不良资产的初始所有人,是不良资产一级市场的供给方,主要包括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非金融企业,其中商业银行是目前不良资产市场上的主要供给方。不良资产的形态多样,包括债权、股权、实物资产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是金融类不良资产的主要形式;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金融市场投资者持有其他类型的金融类不良资产,包括各种难以按期收回或低于账面价值的收益权资产;应收账款是非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主要形式。不良资产的出让方以及不良资产的形态有多元化的趋势。 <<
    >>
    作者简介
    戴志锋:戴志锋,中泰证券研究所所长。
    <<
    >>
    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