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1978—2007年176期《法学研究》中的法理学文章作一个文本分析。30年间,从论题、作者和内容综合考量,《法学研究》总共刊登了大约480篇法理学文章,占《法学研究》所刊登文章总篇数的1/5,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法理学在法学中的基础学科地位,也为中国法理学积聚了不可替代的历史文本。整体看,在内容上,这些文章既有对法理学基本论题的一贯研究,也比较明显地表现出对于国际形势和国内政策的积极回应。1978年至80年代初,加强法制和繁荣法学是两个突出主题;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法律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以及法学更新受到关注,对于西方法理学的介绍也主要集中于此;1991年前后,人权研究兴盛一时;1994年前后,法律与市场经济备受瞩目;1997年前后,关于法治国家的研讨广泛而深入;20世纪末21世纪初,后现代和全球化话语日渐进入法理学。可以说,30年《法学研究》中的法理学研究比较契合地见证了时代的历史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新宪法的颁布,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人权”、“市场经济”、“依法治国”入宪,“一国两制”,“冷战”结束,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国内大的形势和事件在法理学文章中都得到了一定反映。在形式上,这些文章明显具有从短文转向长篇大论,从注释无或者稀少转向注释多而且规范,从注释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领导人著作为主转向注释涵括更为丰富而专门的中外文文献,从学习、介绍型文章转向研究型文章,从更强的政治性转向更强的学理性等特点。此外,就作者群而言,这些文章对于造就中国的法理学人才也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30年来,约有90位专门从事法理学研究的学者在《法学研究》上发表过文章,其中有50多位发表两篇以上,这些作者大多是或者成为全国各教学和研究机构中法理学方面的知名学者或重要学术代表。总体上,480篇文章体现了30年在开放中推进改革、在改革中扩大开放的时代特点,并且在对中国改革开放实践的回应中成就了一条具有典型性的中国法理学的《法学研究》之路。
对于这些具有历史意义的法理文本,本文无意事后置喙,品评文章之优劣,臧否人物之高下,也无意以此仅作一次纪念式的学术追述。毋宁说,本文试图沿着中国法理学的《法学研究》之路,探测近30年中国法理学的基本发展状况,总结和厘清在这30年里研究了哪些主要问题,达到了何种深度、高度和广度,存在怎样的不足,并尝试着把握中国法理学的可能走向。鉴于此,本文在思路上不准备基于对这30年进一步的历史时段划分来逐一细致叙述各个时期的法理学研究情况,而是以《法学研究》所承载的这些文本为切入点,在更为久远的历史背景中对这30年的中国法理学作一种整体的理论分析。换言之,本文更倾向于在这30年之外打量这30年,将《法学研究》近30年的法理学文本放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近60年、晚清以来的近160年乃至几千年的中国和世界文明历史进程中予以审视。法理学,时常被一些西方学者比拟为一座大厦,认为其间厅堂林立、各个角落明暗不一。从480篇法理学文章看,其所涉及的论题确实显得有些头绪纷繁、变化多端,让人时有“身在此山”、“不知东西”之感,因此,本文适当避开全部文本所展现的各种琐碎的角落和厅堂,而是基于一种整体把握,着重分析中国法理学这座大厦的根基、墙柱、脊梁和外观。具体来说,本文拟从道、政、法、学这四个基本方面展开对中国法理学的《法学研究》之路的考察。如同古人从目的因、动力因、质料因、形式因把握事物一样,道理、政制、法律和学术这四个方面正可以被视为用以构筑和支撑中国法理学这座大厦的四个基础性因素。事实上,从30年的法理学文本看,这四个方面的确构成了中国法理学的《法学研究》之路的主干道。时隔又一个30年,当中国法理学随着中国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而逐渐成长起来时,对于中国据以发展的道统、政统、法统和学统的研究和思考也理当成为中国法理学的历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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