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竞争中立的概念,国际上的讨论与实践已经较为丰富,国内的讨论大多基于国际上的相关讨论结果展开,主要认为政府应当在市场竞争问题上保持中立,不使特定企业形成不当优势或劣势。基于竞争中立的具体功能,结合中国当前发展的语境,笔者认为,竞争中立制度是政府为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以社会整体效益最大化和建立公平竞争市场为目标,不为特定市场主体创设不当竞争优势或劣势条件而实施的一系列制度。我国学者有的用“竞争中立”、“竞争中立政策”以及“竞争中立原则”等概念,来描述竞争中立制度。还有的基于自身学科的特点,如国际贸易方面的学者多用“竞争中立规则”的概念来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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