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是一个多元而复杂的概念,由于监管方秉持的理念、所处的国情的不同而有不同维度的内涵和外延。英国学者鲍德温、斯科特和胡德将学界的代表性观点概括为三种:监管是当局的规则制定,辅之以监督和促进这些规则实施的机制;监管是政府机构导控经济的所有努力;监管是社会控制的所有机制,包括无意识的和非国家的过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就其本质而言,监管是政府行政组织依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对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及其所产生的社会问题采取的干预和控制行为。政府采取的监管方式包括许可、处罚等控制型监管,以及优惠、奖励等激励型监管和警示、约谈等合作型监管。英国学者朱莉娅·布莱克借鉴传播学5W理论,将监管概念的构成要素概括为五个方面:监管是什么,以及监管主体、监管客体、监管工具、监管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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