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科特勒在《企业社会责任》和《正营销》两本书中,将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营销活动分为六类。对非互联网行业的企业而言,其能够对慈善机构或公益事业贡献的资源比较有限,大多为钱款和物品捐赠。但互联网企业本身具有媒体属性,具备传播宣传的能力,其媒体平台的传播资源贡献既是对公益事业的推广,也是对慈善活动的一种捐赠支持,从菲利普·科特勒对企业慈善行为的核心界定——“对某慈善机构或公益事业做出的直接贡献”——来看,互联网企业自身的媒体属性决定了对于所有其表示关注的慈善机构或参与的公益事业,互联网企业都会做出直接的媒体资源贡献。本文延续菲利普·科特勒对企业社会责任营销的六种分类,详细梳理BAT的营销活动实践,并对其做出分析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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