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重要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措施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纾困政策。具体包括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款的职工逾期还款不做逾期处理,租房压力较大的职工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等。第二,进一步加强全国统筹工作。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工作部署,实现个人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三个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全部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与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直连。第三,住房公积金制度向灵活就业人员覆盖。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重庆、成都、广州、深圳、苏州、常州6个城市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试点,在充分考虑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特点的同时,使他们可以享受与在职职工在其他政策方面的同等待遇。这是住房公积金的巨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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