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据实证数据研究了2002~2017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中发生财务报表重述的公司的基本特征。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研究:重述数量的确认、重述原因的确认、重述提起者、重述公司审计意见、重述公司行业类别、重述公司地域特征、重述信息披露质量、重述方向、重述公司的注册会计师更换等。从重述数量来看,各年数量变化较大,整体上呈现递减的趋势,但波动较大。从重述原因来看,研究发现2007年之前的年报中披露的财务报表重述的原因类别主要集中于税收计提、会计核算错误、相关政策误用、担保与诉讼及其他等,而且相当一部分涉及数项原因,而2007年及之后,财务报表重述的原因类别不再是单项而是多项。从重述提起者来看,由公司内部提起的仅占13%,由公司外部提起的占35%,超过50%的公司在年报的会计报表附注中未披露财务报表重述事项由谁提起。从重述公司审计意见来看,长期以来都是标准无保留意见占主导地位,并且还存在上升的趋势。从重述信息披露质量来看,研究发现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重述信息披露质量不高,主要表现为重述的发生年、原因以及财务影响等表述模糊,难以确定。从重述方向来看,高报盈余的比例一直在60%以上。从重述公司注册会计师更换来看,大部分公司发生财务报表重述的年度没有更换注册会计师,但仍有20%左右的公司更换了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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