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公民的基本伦理规范,更是人类社会实践交往中一切道德价值修养的起点与底线。从广义上讲,友善即指与人为友、待人亲善,寓意着人们在交往过程中彼此尊重、互帮互助;从狭义上说,友善特指个人的德性与品行,表征为人们基于善意之心对他人宽容友好的态度和助人为乐的行动。一方面,友善不同于友爱:友善表征的是个体之间友好、宽容、互助的人际交往关系,其落脚点在于“善”,注重超功利性的单向度付出;而友爱则是指从交互性的“爱”这一情感维度出发进而产生的友好关系,其对象局限于情感分享和共同生活的群体中,注重彼此间的回馈性与互惠性。另一方面,友善亦不同于仁爱:仁爱过分聚焦于人在相对封闭社会环境中的道德修养,从个体心理层面而言,仁爱强调的是情感功能与道德动机;而友善除了具备情感之爱,也包含了诸如公民道德、社会公德等责任范畴的理性之爱,强调动机与行为的统一。习近平指出:“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
中国共产党将“友善”确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层面的价值追求之一,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尝试,也是在中国共产党正视我国社会结构转型及人际交往存在失范的现实背景下,试图通过国家价值供给和倡导的方式对公民人际交往行为进行有效调节的可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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