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监管层在”开前门、堵后门”框架下,不断强化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管控和化解,我国隐性债务快速扩张态势有所缓解。2020年,在疫情冲击下,稳增长、宽信用政策再次推升政府部门债务,隐性债务风险及区域性风险问题不容忽视。2021年,随着经济企稳修复,中央对降低政府杠杆率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提出明确要求。本报告基于层次分析法(AHP)构建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指数模型,对2018~2020年31个省份、云南省16个地市(州)地方政府的显性与含隐性债务风险指数进行实证分析,主要结论如下。第一,财政实力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指数的最主要影响因素。第二,考虑隐性债务后,各地债务风险指数均有明显上升。第三,部分化债积极性高、债务压力大的中西部省份,含隐性债务风险边际上明显缓释。从历年相对风险排名变化情况看,部分债务压力较大的中西部地区含隐性债务风险指数的下降名次较多,债务风险边际缓释,或与其近年来着力推进化债,同时努力提高财政实力有关。本报告提出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两条建议。一是”积极做大分母”,提升财政统筹能力,增加”三本预算”收入,切实增强财政实力。二是”控制分子扩张”,因地制宜调动可用资源,稳妥推进融资平台转型,着力化解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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