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青少年伤害问卷》,对贵州省676名农村留守儿童和1005名农村非留守儿童进行调查,发现过去1年里农村儿童多重伤害(经历5种及以上类型伤害)的发生率为49。90%,其中农村留守儿童的发生率(56。50%)显著高于农村非留守儿童(45。60%);身体健康状况、越轨行为、家庭经济状况、监护人身体健康状况、监护人监控水平是农村儿童多重伤害的显著影响因素,与预期相反,在控制了个体和家庭特征之后,留守状态对儿童多重伤害的影响并不显著;影响农村留守儿童和农村非留守儿童多重伤害的因素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因此,未来需要构建一套具有整体性、层次性、综合性特征的预防体系,链接多方资源,降低多重伤害的发生率,减轻多重伤害造成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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