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农民财产净收入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广元农民的财产净收入表现出增速快、占比低、差距大、结构失衡等情况。由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效益不高、农民宅基地和房屋的财产收益权能受限、集体经济发展质量不高、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主体作用不明显、农民财产经营意识弱等因素,广元农民财产净收入增加还不多。因此必须要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增加经营权让渡收益;盘活农民闲置宅基地和住房,增加房屋财产性收益;提高集体经济发展效益,增加成员分红收益;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增加产权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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