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网络平台私权力法律规制这一论题,本研究共细分六章对此阐述和论证。第一章是网络平台及其私权力,该章首先对网络平台的概念、特征、类型及演变进行了介绍,而后描述了网络平台私权力的来源及其内容。作为基础章节,该章重点描述了什么是网络平台私权力,以期为后续法律规制廓清对象并提供必要基础。第二章是网络平台私权力的自我规制,主要介绍了自我规制的方式,即平台规则,并对平台规则适用于平台内部纠纷化解和司法场域纠纷解决进行了描述和分析。作为网络平台私权力的主要规制方式,自我规制对法律规制起到了重要的铺垫作用。后续三章是对网络平台私权力法律规制的细分,由于网络平台私权力可以分为数据权力、算法权力和技术权力,因此这三章就分别探讨了数据权力的法律规制、算法权力的法律规制和技术权力的法律规制。对于第三章数据权力的法律规制,本研究集中探讨了数据可携权和数据垄断治理两个主题。对于第四章算法权力的法律规制,本研究主要分析了数字人权背景下的总体算法歧视和作为个例的外卖算法歧视。对于第五章技术权力的法律规制,本研究以“深度伪造”技术为例,深入分析了从技术—经济范式到技术—经济+社会范式的转换。在上述三章分立研究的基础上,第六章针对网络平台私权力的法律规制提出了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路径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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