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高度肯定了平台经济在创造就业机会方面的作用,但同时也提出在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仍面临着新情况与新问题。尽管《意见》是规范新就业形态和平台用工的政策,但从《意见》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内容来看,政府对平台用工及衍生的灵活用工的监管思路正在发生巨大的转变,即从“包容审慎”的监管思路转向“补齐制度短板”的思路。监管思路的转变也标志着我国灵活用工市场正在朝着规范、合规的方向发展。
随着平台经济发展和企业数字化程度越来越高,企业组织也变得更加灵活,管理技术也得到了快速的提升,这些都推动了近年来灵活用工市场的高速发展,企业用工逐渐呈现多元化用工的发展趋势。从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的数据就可看出这一发展趋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58万家,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万亿元,全年为2。9亿人次劳动者、4983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了人力资源服务支持。我们课题组根据调查数据进行的测算也同样显示,全国灵活用工的人数高达9867。4万,劳动者数量已接近1亿人。但是,正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于2021年11月共同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所指出的,目前人力资源服务业在总量规模、服务功能、服务质量、专业化程度、国际竞争力等方面,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总体水平不高等问题。所以为了更好地把握当前灵活用工市场的发展,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课题组在2020年《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2021)》的基础上,对灵活用工市场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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