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最基本的公共安全。食品安全拥有最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应当建立最紧密的命运共同体。经过多年的持续努力,我国已初步建立起综合协调、社会协作、有奖举报、贡献褒奖、评议考核、责任连带、责任约谈、信息公开、行刑衔接、责任追究等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推动了食品安全治理从单向到多维、从被动到能动、从封闭到开放的历史性跨越。要全面实现从权利性共治到义务性共治、从被动性共治到能动性共治、从理念性共治到机制性共治,还需付出艰苦的努力。当前,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建设,需要科学把握治理理念、治理制度和治理机制的关系,政府治理、企业治理与社会治理的关系,中央治理与地方治理的关系,在更高的层次、更宽的领域、更实的成效上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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