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06年下发了《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2007年又下发了《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正式圈定了中部6省可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城市及农业县(市)的范围,这是国家出台的第一个实质性扶持中部崛起的政策。之所以比照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实施政策,其原因之一是两地区经济发展有其相似的一面,如是全国的老工业城市所在地、在全国的经济地位逐渐下降、国有企业比重大,发展面临困难、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金融环境有待改善、资源型城市面临资源衰竭,产业发展急需转型、对外开放相对落后、环境污染较严重等等,东北地区振兴政策的成功实施值得中部地区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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