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黑龙江省CPI为103。5%,低于全国0。1个百分点,高出吉林省和辽宁省0。2个和1。2个百分点。2006~2009年黑龙江省城镇居民收入在全国排名由第25位下降到第29位,财政收入由第17位下降到第21位。在低收入、高物价的双重挤压下,导致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增加、实际购买力和生活水准下降。2010年前三季度全省PPI指数上涨幅度比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低0。4个百分点,造成企业投入产出的“高进低出”并压缩盈利空间。2010年7月份,哈尔滨市房屋销售均价在东北三省的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一,对居民消费产生挤出效应。鉴于“国16条”遏制通胀的决心和力度较大,以及国内供求相对稳定的现实,预计2011年全省CPI在103%~105%之间。为预防通胀,建立食品、农产品统一大市场,发挥农村中介组织作用,打造农产品产销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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