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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法国药物警戒机构设置对我国的借鉴

    摘要

    药物警戒作为药物安全问题的一部分,是个抽象的概念,但是由许多具体的系统和环节构成的,可以理解为一个总体体系和各项措施。在实际实施中需要有具体的机构来具体操作和付诸实践,对药物警戒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和利用。美国和法国是药物警戒体系建立相对较早且比较完善的国家,两国的药物警戒体系有所区分、各有特色,单从其药物警戒机构系统的设置来看就有很大不同。本文就两国药物警戒体系中机构设置的特点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药物警戒系统的建立提出一些相关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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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郭艳:女,河南郑州人,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原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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