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卫生法》中规定了“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是食品卫生监督的职责之一,卫生部1989年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对食品卫生培训提出了相对具体的要求。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方面由于上述两项法律和规章出台距今已有10余年甚至近20年的时间,已远远不能满足当前食品安全的监管需要;另一方面对于食品安全培训的开展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使当前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未得到规范的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匮乏的问题日益突出,由此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件也屡屡发生。因此,极有必要完善和健全现有的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上海市对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行为和培训现状开展调查,分析主要存在的问题,并在其产生原因的基础上,制定了《上海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规范化和可操作的培训机制,力求使教育培训真正发挥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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