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财政是政府存在和运作的基础和保障。地区行署自1978年建立以来,在法理上本不应是一级财政,而从史料记载和实际情况来看,实际近似一级财政。其本级财务由个人经费和公用经费组成,在预算管理上实行经费包干制。其本级“财政”有着与其他地方政府相似的收入结构和完全相同的支出结构。地区“财政”的发展演变,折射了我国新时期以政府与企业关系的转变为核心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转变历程。但地区始终掌握着一定的企业管理权及其收入、经济建设费与行政管理费的较高比重和省级补助的长期存在等事实深刻说明:即使在派出机构这一层面上,政府主导型的经济社会管理模式的强大惯性历经40年的转变仍未完全弱化为强弩之末,政府与企业、国家与社会二元关系达臻应然状态还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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