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是社会治理的宏大理想,也是人民群众的朴素追求。2004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首次提出建设“平安浙江”的构想。同年5月,浙江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作出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对“平安浙江”作出了决策部署,意味着建设“平安浙江”决策正式形成。迄今为止,“平安浙江”建设已走过了15个年头。15年来,浙江的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百姓生活不断向好,民富与民安始终并进,浙江被公认为全国最安全、人民群众满意度最高的省份之一。始终落实“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平安浙江建设,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探索实践的指导基础,平安浙江建设的战略决策,也为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了思想资源和实践经验。
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了“六个浙江”的战略目标,其中之一即为“平安浙江”。这是对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的“平安浙江”重大决策的继承和发展,是高水平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六个浙江”的具体目标之一,是指引浙江人民朝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前进的重要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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