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旨在纠正市场中限制竞争的行为,保障竞争性的市场结构。但是,任何市场行为均具有限制竞争的效果,因此反垄断法的理论体系必须能够区分限制竞争的轻重程度,即只禁止那些限制竞争效果严重的行为,或者说市场机制无法自行调节的行为。而传统的法教义学或规范法学着眼于形式推理,当面对实质利益平衡时往往捉襟见肘。因此,反垄断法对于限制竞争行为的具体解释往往需要依赖其他学科的知识,经济学天然地成为反垄断法学理论拓展的必要工具。美国著名法学家博克认为,抛弃经济学等于抛弃了反垄断法执法的理性。本文将从传统经济理论和新近经济理论两方面着手,探讨转售价格维持的竞争效果,进而确立它的理想规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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