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2007年的丽晶案判决中改变了对转售价格维持适用本身违法规则的将近百年之久的判例。鉴于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巨大影响力,各个司法辖区纷纷拉开了重新审视到底应该如何对转售价格维持进行规制的帷幕。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内部均对转售价格维持的规制模式有显著分歧:有的支持合理原则,有的则认同违法推定规则。我国《反垄断法》的转售价格维持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欠佳,没有形成明确的规制模式,加之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及实施深受美欧相关经验的双重影响和异向导引,故而陷入了上述困境。本章力图在理论和实务两方面分析我国转售价格维持规制模式选择陷入困境的表现及其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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