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成都市被批准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一方面是国家对近年来成都市以推进城乡一体化为核心的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标志着成都将从此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另一方面也是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快中西部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即借助成都这一西部特大中心城市的带动功能和辐射作用,加速成渝经济区的崛起,使之与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三大经济区相呼应,从而进一步完善国家发展战略的空间布局。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成都“试验区”在发展模式上有别于深圳等“老特区”,不能再过多地依赖国家的资金倾斜和政策优惠,而只能主要向体制机制要潜力、要动力、要活力。因此,为加快“试验区”的城乡统筹发展,除了明确宏观发展思路,及时制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具体实施方案之外,还必须在先期改革探索基础上,针对仍然存在的重大瓶颈性问题,突出重点,大胆改革,务求突破。立足成都市的现实,我们认为,全市在实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时,近期内应当在农村金融制度、农村土地制度和政府管理体制等八大重点领域率先进行制度创新,以期在较短时间内取得关键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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