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管政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治理经验之一。从新中国成立至今,党与政法的关系一直处于互动调适之中。随着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和国家权力配置的调整,党与政法关系经历了为巩固新生政权的“诸权合一”、归口管理下的“一元分级”、“党政职能分开”的“一元多层、分工负责”,最终确立了“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法领导体制,“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十六字原则成为“党管政法”的根本指针。不同时期的领导体制伴随着不同的组织机制和运作技术,演进过程中显现出明显的目标主义逻辑和连续均衡特征。党与政法关系的演进逻辑表明,“党管政法”是通过探索性的组织机制、运作技术在党政关系、党法关系和其他关系的均衡互动中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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