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农村社会工作与欧美社会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发展不能一味照搬和复制专业社会工作,要根据我国国情制定相关政策,回归“与民众同在、民众利益至上”的本质,走一条人民取向的社会工作之路。贫困分为客体性贫困和主体性贫困,前者造成的原因有资源的短缺或匮乏,后者主要指个体精神动力层面的贫困。我国精准扶贫不仅要关注客体性贫困,更要聚焦于主体性贫困的治理,以便有效地应对中国本土农村社会问题。让贫困群众意识到反贫困不仅是国家的事情,更是自己的事情,让贫困群众参与进反贫困事业中来,将针对主体性和客体性的方针有机结合,实现扶贫角度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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