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教育发展合作是泛珠三角区域整体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上,由“9+2”政府领导人共同签署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所列的十大合作领域就包括了“科教文化”。为贯彻落实该框架协议,2004年7月在广州举行了首届泛珠三角区域教育发展合作会议,在该会议上“9+2”政府教育行政首长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泛珠三角区域教育交流合作的框架协议》。为进一步落实两个框架协议,2005年7月在成都举行了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教育合作和发展会议。2006年3月该区域政府共同制定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该纲要对教育合作发展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纲要提出:“加强各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交流和联合办学,加强各地高等院校科研项目和产学研合作,为区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平台;建立区域教育信息网络互联互通与共建共享机制;建立区域内高校专家资源和教师培训交流合作。港澳高校在内地招生政策和教育项目优先在泛珠三角各省区实施。推动9省区重点高校与港澳地区著名大学之间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的合作。”自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正式启动以来的近两年间,“9+2”区域教育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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