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吴楚克教授让我过来学习一下,我想用很简短的时间把我国边海防管理体制改革做一个简单的梳理。研究边疆问题、边海安全问题,离不开体制问题。其实我注意到我们很多老师,包括马大正老师主编的《中国边疆经略史》,书里面提出的很多内容是涉及体制问题的,比如机构怎么设置、力量怎么部署。
体制问题是很重要的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边海防管理体制其实一直在频繁地变动,三年一小动,五年一大动。但总体来说,从新中国成立以后到“文革”结束乃至于改革开放初期,边海防管理体制是一种以军事边防为主的体制,尽管它经常变,但总体上是一个军事架构下的防卫体制。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到党的十八大以前,我们经历了或者说形成了一个相当稳定的边海防管理体制。我刚才讲这种边海防管理体制自新中国成立到“文革”结束以后每隔三五年就变一次,而20世纪80年代到党的十八大以前的30多年里,保持了相对的稳定,这是非常不容易的。这说明它有合理的东西。当然有时候稳定也不是一点变化都没有,它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哪呢?就是有两次微调。第一次是1997年,全国9个城市的边防检查工作进行了一个微调,主要是职业化设计。第二次就是2003年中朝边境和中缅边境云南段的边境防卫任务移交给解放军边防部队。除了这两次微调以外,在30多年里保持了相对稳定的边海防管理体制。这一时期的边海防管理体制大致有这么几个要点:第一,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家边海管控和治理工作。这在国防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在这样一个体制的领导下,国家设立了一个统筹协调机制——国家边海防委员会。第二,过去一直是由中央政治局常委来担任国家边海防委员会主任,由国家边海防委员会来统筹协调边海防建设,在此基础上由国家相关部门互相配合共同维护。第三,分工负责主要是解放军边防部队和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主要是公安部门,也包括外事、海关、交通等部门。所以总体上是形成这么一个体制,30多年来比较大的整体架构没有太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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