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愿、无偿、奉献”为精神的志愿服务创新了社会服务供给方式,在构建和谐社会及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扮演了有效的“社会协同”角色,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协同治理作用。本报告主要围绕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公共安全社会治理,以公共管理领域的协同治理理论为视角,选取深圳市公共安全义工联合会、深圳市人民医院志愿服务队、深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及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总队为研究对象,对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运作过程和机制进行分析。本报告发现,深圳市公共安全志愿服务在协同治理模式下创新优化并推动了政府的服务职能,各志愿服务组织在不同领域的多元实践推动了公共安全服务网络的建设,从急救安全、医疗安全再到食品安全,实现了志愿服务内容的精细化和专业化发展,同时,高度践行志愿服务理念的实践更是推动了深圳市公共安全服务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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