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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社会改革:打造“强政府”与“强社会”

    • 作者:陈胜强出版日期:2020年09月
    • 报告大小:1.42MB
    • 报告字数:33736 字所属丛书:
    • 所属图书:改革、制度生产力与经济绩效

    摘要

    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社会是“独立于国家和市场之外,但又与前两者紧密相关的一个制度空间和行动领域”71344760。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并不存在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领域。当时,中国的社会是嵌入在国家的经济体系和政治体系中的:在农村,“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是人们社会活动的主要空间,几乎囊括人们经济和政治生活的全部;在城市,“单位”负责工作和生活在其中的每一个成员的生老病死,形成一个个“小社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地产生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领域”71344761: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人民公社体制逐渐解体,农民被解放出来,或者进入乡镇企业成为企业工人,或者流入城市成为农民工;与此同时,随着国企改革的推进,一个强大的非国有部门出现,社会就诞生在这个新出现的非国有部门里。随着中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型步伐加快,国有企业在公司化改制中剥离了大量社会功能,这就为社会空间的壮大提供了制度性条件。在经济体制转型的同时,各种社会组织开始兴起,社会力量有了长足的发展。随着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领域的出现,社会改革也逐渐提上日程,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成为中国打造善治社会、能动社会和公平社会的着力点。

    广东经济体制改革先行,在短时间内实现了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但以经济为主体的改革却没有及时建立起另一套社会制度体系。社会治理体制和社会事业改革的相对滞后,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严重制约着广东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先走一步,广东比全国其他地方更早步入社会矛盾多发期。在危机驱动下,广东敢为人先,率先进行了社会改革,通过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初步实现“还权于社会”;通过大力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初步实现了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享受发展成果。在全面深改时期,广东的社会建设步伐加快,有望在2020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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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陈胜强:(1983- ),河南信阳人,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历史学博士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访问学者(2016-2017)。研究兴趣为当代中国政治与改革、宪法学、监察法学、立法学。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4项,出版学术专著2部,在《法学评论》《环球法律评论》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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