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广州建设成为“纪录片之城”,首先要明确什么是“纪录片之城”。能将纪录片作为标签的城市,在纪录片产业发展、消费市场开发和城市文化内核上必须有所建树,将纪录片深度融入城市内涵,实现纪录片与城市的统一。判定是否构成“纪录片之城”离不开一套完整的评价体系作为衡量工具。评价体系是根据城市纪录片发展状况,衡量该框架下城市纪录片建设水准和后驱动力。评价体系的建构是对评价对象的认知逐步深化、逐步完善的过程,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是做好评价工作的基础。“纪录片之城”评价体系的构建能够从多个角度和不同层次反映城市纪录片可持续发展水平,并以此为量化的、具体的指标,为“纪录片之城”建设发展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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