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重点研究理论分析框架的第一个问题。本章将食品产业的集中度和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纳入分析框架,构建了食品安全监管中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划分的分析框架。以此为基础,分析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和我国食品产业集中度低以及地方政府责任意识薄弱的国情的吻合问题,并分析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弱化中央政府供给全国性食品安全的责任问题。然后,以美国为例,梳理了美国以联邦政府监管为主的协同式监管模式的形成过程,并分析了协同式监管模式的合理性。最后,简要介绍了德国和日本的中央(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事权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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