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2017年起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现已按计划全部完成相关工作。但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发展不平衡、增收渠道萎缩、村级负担加重、经营人才不足和政策落实不够等问题都亟待解决。本报告提出如下具体对策: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配强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注重培养后备队伍和青年农民;整合现有扶持新农村建设与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项目,统筹安排扶贫资金、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等,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并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村级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既大力造血又严防失血,切实规范集体资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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