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自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以来,逐步建立了总量管理、自主分配的制度,取得了收入分配秩序不断规范、不合理收入差距不断缩小、考核激励机制不断建立等成效。但是,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绩效工资政策激励机制不精准、不充分、不健全等问题日益凸显,直接影响单位可持续性发展和人员工作积极性,难题亟须破解。
常州市自2016年起,积极探索,主动作为,聚焦薪酬制度不合理、激励不精准、作用不明显等难点,大力推进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从卫计、教育、规划等多个系统试点切入,打造常州特色绩效工资分类管理范本,率先提出绩效工资“1+X”新型激励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从基层实践层面为迈入深水区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提供有益经验和有效探索。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是工资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绩效工资制度是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其工作岗位和绩效挂钩,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工资分配制度。国家对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
随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深入研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问题,建立完善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体系,对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质量、促进单位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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