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泰勒于1933年提出了著名的中心地理论。这一理论是在西欧国家工业化和城市迅速发展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中心内容是:“论述一定区域(国家)城镇等级、规模、职能间关系及其空间结构的规律性”,该理论被认为是20世纪人文地理学最重要的贡献之一。
中心地,是指区域内向其周围地域的居民点居民提供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中心城市或中心居民点。由中心地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就称为中心地职能。中心地职能以商业、服务业方面的活动为主,同时还包括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活动,但不包括中心地制造业方面的活动。
中心地理论的假设条件:研究的区域是一块均质的平原,人口均匀分布,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方式完全一致;有一个统一的交通系统,对同一等级规模的城市的便捷性相同,交通费用和距离成正比;厂商和消费者都是经济人;平原上货物可以完全自由地向各个方向流动,不受任何关税或非关税壁垒的限制。
中心地理论要遵循三个原则:市场原则、交通原则和行政原则。在三个原则中,市场原则是基础,而交通原则和行政原则是对市场原则的修正。克里斯·泰勒认为,高级中心地按交通原则布局,中级中心地按行政原则布局,低级中心地按市场原则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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