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共享发展是实现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最终目标,也是实现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根本手段。在粤港澳大湾区率先实现共享发展具有缩小区域差距、助力区域协调、推动先行示范、满足共同富裕等多维意义。在剖析区域共享发展的个体区域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区域协同发展以及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四个阶段内涵及相互关系的基础上,发现粤港澳大湾区共享发展实践目前存在个体区域发展水平有待提高、多重区域关系有待理顺、产业分工有待深化、政策工具类型有待丰富等不足。进一步指出在大湾区实现区域共享发展应该坚持以利益共增到利益同增为根本导向,以利益共同体、空间共同体、规划共同体、生产共同体、生活共同体、政策共同体等六个共同体建设为主要路径,以户籍待遇趋同制度、产业统筹布局制度、经济产出分成制度、发展能力扩散制度以及行政区划动态调整制度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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