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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20年贵州省县域基层法院司法实践中民族法制文化运用调研研究

摘要

民族法制文化蕴涵丰富的法律伦理思想,集中反映了各族人民处理矛盾纠纷的思维方式、技巧和精神传承,对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从司法实践以至社会治理的角度而言,不管是在民族自治地方,还是非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民族法制文化都具有强大民族生命力和良好乡土适应性。但是,民族法制文化形成于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和民族聚居地,不免带有时代、地域等局限性。从长远的价值引导而言,应当以制定法为本位,对民族法制文化扬弃吸收和发展,以实现国家法律和民族法制文化的良性互动。

作者简介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课题组组长:余红梅,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课题组成员:卢飏,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颜源,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四级高级员额制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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