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港澳基本法的解释权(下文简称“全国人大释法权”),是一项具体的中央管治权。基本法已经写得非常清楚,它是一种就基本法条文最高而且是最终的解释。但据观察,目前在香港,有少数人经常会搬出一些西方法治理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释法权的具体方式提出质疑。此外,就行使全国人大释法权的具体活动而言,目前对其行使方式也存在一些争论,而且全国人大释法权的行使原则确实还有待进一步澄清。为此,本文亦会对全国人大释法权的用权原则做出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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