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设立沙盒监管的条件、时机已经成熟。我国金融监管改革取得了一些局部性、阶段性的突破,具备了整合监管资源、协调设立沙盒的前提。
“沙盒监管”是热门词,最早是2015年11月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设立创新中心,设立了沙盒监管项目。2016年11月我写过一篇文章,介绍中国应该进一步学习英国、新加坡等国的沙盒监管机制,之后又专门写过一篇有关沙盒监管的文章。当时,沙盒监管在中国成为热点,有很多讨论,特别是地方政府希望通过沙盒监管来解决一些地方金融创新的问题。但是事实上,这个问题在地方层面很难突破,在金融条块管理条件下,地方政府想单独利用沙盒监管机制引导地方金融创新的难度很大,后来沙盒监管的讨论热潮又下去了。这次两会期间有位央行的官员重提要建立中国的沙盒监管。我想借这个机会系统地对未来中国建立沙盒监管需要具备的条件、基本架构设计、流程以及一些机制应该如何设计等方面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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