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自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浦东开发开放以来,区委紧紧围绕中央要求,始终将推进居民自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围绕构建与治理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领导方式、完善基层自治的体制机制、建立和拓展居民自治的载体、加强自治队伍建设、提高居民自治能力等方面,边探索边总结边提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居民自治在实践中碰到了参与主体呈现“双老”特点、居委会对自治的新制度和新技术不能适应、社区党组织引领居民自治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在职党员在自治中发挥模范作用不明显等问题。要真正实现“让自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的目标,推动浦东居民自治跃上新台阶,需要从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对居民自治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居民对社区认同的塑造、积极调动一切力量为居委会减负增能以及多维度完善自治的工作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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