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明确提出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浦东新区在2005年就开始了社会矛盾多元调处化解的探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也取得了不少可复制、可借鉴的好经验、好思路,但与此同时,在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过程中,仍存在非诉方式效力不强、“诉”与“调”对接不畅、运行过程规范性不足等问题。为此,新区还需加强各类调解与诉讼的衔接配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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