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法,在国内外有悠久的历史。在国内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在国外可以探寻到古希腊罗马时期。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就采用大量民间故事来阐述事理。中国古代大教育家、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就常常通过案例启发学生的思维。如《论语》记载,他曾以“管仲治齐”为例阐述为政之道,以“颜回好学”为例讲君子的修养等,并且要求学生“闻一知十”“举一反三”。另外,我们所熟知的成语、寓言故事也是很好的证明,如常用的“塞翁失马”“围魏救赵”,人们由此得到的绝非仅是塞翁丢马、围困魏国以解救赵国这么简单的道理。除了这些妇孺皆知、耳熟能详的“小故事”外,还有大量以“案例”为主的经典作品,如《春秋》《战国策》《史记》《资治通鉴》《本草纲目》《黄帝内经》等,这些经典著作无一不是以案例为说理明事的切入点。正是通俗易懂、说理明晰的特征,才使其成为旷世之作。
尽管当时这些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们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所谓的案例教学,但他们确确实实将人类几千年的智慧结晶浓缩在简洁生动的事例之中传给了后人。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在人类知识的传承中,教育家们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了案例教学法。
在国外,该教学法可以探寻到古希腊罗马时期,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和教育家苏格拉底主要采用对话式、讨论式、启发式的教育方式,与学生一问一答,以一个个事例为媒介,说明一个个道理,开辟了西方案例教学的先河。
我们现在研究的“案例教学法”最早由当时担任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的克里斯托夫·哥伦姆布斯·朗道尔教授于1870年创立,这一教学方法后来被广泛应用于其他学科,如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这种方法从创立到现在,教法不断改革,众多学者纷纷著书立说,讨论这种方法在教学中的应用。如今,案例教学已风靡全球,其首创者所属的哈佛大学法学院已有超过80%的课程是以案例教学法为主的。
现代的案例教学法在国内推广较晚,是在中国工商行政代表团访问美国后才被引进国内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案例教学法的功效日益为国内教育管理界所认同。1986年,国家经委在大连培训中心举办了首期案例教学培训班,并创作了一本专门的学术刊物《管理案例教学研究》。1987年,国内出版第一本有关管理案例的专著《管理案例学》(国家教委管理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依据中国知网、万方资讯系统统计,国内最早有关案例教学法的文章是《成人教育》1983年第6期中刊登的谢敬中的《案例教学法简介》。这些系统收录的30年内3000多篇有关案例教学法的研究论文,几乎覆盖了所有应用学科的研究领域。
具体到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课来看,相关的学者和教育工作者对案例教学法的探讨、研究和教学实践运用大概始于21世纪初。而首次较大规模、较为系统地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是哈尔滨工程大学,2003年12月1日的《中国教育报》和2004年12月31日的《光明日报》均对该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引入案例教学的做法进行了报道。此后,各个高校纷纷尝试将案例教学法引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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