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最早起源于美国,以1970年2月美国房贷公司(GinnieMae)首次发行以住房抵押贷款转手证券为标志,之后的40多年的时间里,资产证券化发展迅速,已经扩展到欧洲、拉丁美洲、亚洲等国家和地区。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资产证券化市场,资产证券化产品几乎涵盖了所有资产,其相关的市场机制、制度及技术均比较完备。欧洲资产证券化虽然大量借鉴了美国经验,但是呈现了自身的特点: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成为欧洲中小企业主流的融资方式(主要是西班牙、德国);许多法律和监管问题的妥善解决,使欧洲迅速发展成为资产证券化全球第二大市场。亚洲的资产证券化最早出现在日本,初期发展比较缓慢。1997年爆发的金融危机对亚洲企业和银行的资产结构和融资能力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促使中国香港、泰国等地区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纷纷谋求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筹集资金,从而促使亚洲的资产证券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世界范围内最早的一例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实践是音乐版权资产证券化。在普曼集团(PullmanGroup)的策划下,英国著名摇滚歌星大卫·鲍伊(DavidBowie)将其在1990年以前录制的25张唱片的预期版权资产(包括300首歌曲的录制权和版权)许可使用费证券化,于1997年发行了鲍伊债券(BowieBonds),为其筹集到5500万美元。鲍伊债券的成功发行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极大地拓宽了资产证券化的操作视野。2005年5月,美洲银行以披头士(Beatles)唱片专辑50%权益为担保,将其总额为2。7亿美元的贷款打包出售给了福特雷斯投资集团公司(FortressInvestmentGroup)。毋庸置疑,随着投资者对文化资产产权更为熟悉,发行人不断探索更多元化的融资路径,还会出现更多富有创意的文化资产证券化类型。目前,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种类已经从最初出现的住房抵押贷款扩展到了100多个品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资产加入证券化融资的行列。可以说,只要是未来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量的资产都可以进行资产证券化,并且通过扩大基础资产池的规模可以减少单位资金成本,实现规模效应,提高对资产池的运作效率,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的规模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证券化融资技术已经实现了广泛应用。
从国外的实践来看,美国等发达国家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步伐快速发展,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基础资产类型已经非常广泛,从音乐版权、电影版权到药物专利权再到足球电视转播权,甚至油气勘探资料等,都被纳入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的范围,由此可见,虽然文化资产作为“非常规资产”,具有与传统的证券化资产不同的特点,导致其证券化融资复杂性及难度提高,但是由于二者实质上都具备资产证券化的最基本要素——可预测的未来现金流量,因此,在创新性金融工程制度安排下,文化资产证券化具有其合理性和客观基础。现代经济已经发展到知识经济阶段,在知识产权资产对社会经济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日益增大、金融工程技术日益发展的背景下,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前景广阔,意义重大。现如今,证券化从最初的音乐版权资产开始,已拓展到电子游戏、电影资产、休闲娱乐、演艺、主题公园等与文化产业相关联的文化资产,以及时装品牌、医药产品专利、半导体晶元,甚至是专利诉讼的胜诉金。尽管从目前来看,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在整个资产证券化市场中的份额还很小,但是它已经显示出巨大的发展潜力。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资产证券化经历了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到非抵押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过程。比较借鉴国外成熟经验,有助于构建中国文化资产证券化模式体系。为推动我国的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应当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借鉴国外的经验,寻找一种行之有效的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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