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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作者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除了中央深改组确定上海法院先行先试的四项基础性体制改革以外,根据中央、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和要求,确定或授权在上海法院进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任务还有150多项。对于这些改革试点的经验,囿于研究时间与研究力量的限制,本课题的研究侧重于与中央深改组确定的四项基础性、体制性、保障性改革相关的配套机制或辅助性改革措施,并对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进行相应的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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