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深改组确定上海法院先行先试的司法改革试点的五项任务是,完善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单独职务序列、薪酬体系与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此外,经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或授权在上海法院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还有150多项,如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知识产权法院改革、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试点、执行体制改革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试点等。本课题组的评估研究重点是中央深改组确定的基础性体制改革,即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与员额制、司法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与人财物省级统管,对于其余上百项改革举措,则在涉及上述四项基础性、体制性、保障性改革相关的配套机制或辅助性改革并在全国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方面进行相应的总结、评估,同时,对于上海司法改革实施的大数据战略则单列一部分做专章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高度重视改革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做实做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评估把关等关键环节,严把改革方案质量关,严把改革督查关,确保改革改有所进、改有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