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与微观、结构与行动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宏观制度层面,政府针对户籍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2014年3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2014年11月《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意见》等众多政策条例相继出台,为深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创造积极的政策环境。尤其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渐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现阶段,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显示出政府推行户籍制度改革的极大诚意和为农民创造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平等机会的重大决心。我们看到,户籍制度改革虽然确定了目标城市和对象群体,但实际上,农民的落户意愿才是决定户籍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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