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持续实施“走出去”战略和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大背景下,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随之而来的是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面临的法律风险与投资安全问题。国家及时出台相关意见,要求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强化了对我国境外投资企业进行的统计监测和监督管理。与此同时,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财产皆处于域外国家,其实际投资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主要来自投资东道国,特别是东道国有别于我国的独立法律体系与投资法律环境。本文认为,中国应该双管齐下,同时开展国内和国外的法律准备工作,通过注重境内与境外法律的差异性与协同性,强化域外法律调查,设置境外投资项目的法律评估前置程序并强化涉外人员的定向培训,从而控制法律风险,弥补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的域外法律短板,保障中国对外投资的法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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